公路绿化开工(公路沿线绿化)

包头混泥土 2023-01-01 10:14 编辑:admin 301阅读

1. 公路沿线绿化

一级公路绿化每平米灌木多少株?

一般种植40-50棵为佳,不过看你买的苗大小而定。第一条 为绿化公路,有计划的在路旁栽植树木,以保护路基,增加生产,美化路容,增进行车舒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绿化包括原有公路与新建公路。一般均应栽植行道树;在公路两旁余地宽阔的路段上可按路线平行栽植二、三行树木,或成组栽植,培育成风景林;易被风沙、大雪侵害的路线,可栽植防护林。

第三条 公路绿化由交通部门负责规划与掌握, 由公路沿线农业生产合作社负责分段包栽,包养;设有养护道班的路线,应由道班结合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人口稀少路线,由道班负责经营。

第四条 公路上栽植的树木,栽养单位享有按规定修剪树枝及果实等收益。但砍伐树木须经公路管理机关同意。

第五条 绿化所需树苗, 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准备, 或洽商林业部门供应;在缺少树苗地段,交通部门亦应自辟苗圃培育

第六条 植树必须根据当地气候、土壤等条件,选择最适合而易于成活和生长快的树并应尽量选植经济价值较大的树木,但不应种植农作物与一年生的经济作物。树苗应选用地际直径大于一公分半,高度大于150公分者为宜

第七条 公路行道树及风景林的栽植,按以下规定办理∶

1。 在非生产的空旷地或公路留用地上,可栽在距路堤坡脚及路堑坡顶二公尺以外;

2。 路堤高度在二公尺以上的,可栽在边坡上;半填半挖的路段上,只栽在填方的边坡上;

3。 在耕种地区,如无公路留用地时,可栽在路堤边坡或坡脚上;

4。 在路基较窄且近期必要加宽的路段上,可只栽在公路不准备加宽的一边;

5。 在无积雪、积沙地区的路堤边坡和护坡道上,可植灌木丛;

6。 树木的纵向(顺路线方向)间距,一般为五至八公尺,视树种冠幅而定。栽植二、三行树时,横向间距为三至六公尺,互相成品字形。 行与行之间及树与树

之间可加植灌木;

7。 成行栽植树木和灌木,一般以300-500公尺为一段落,并留空隙20公尺,以避免病虫害感染和防止火灾蔓延;为了便于设置下坡道,留空隙地点以在不填不挖的路段上为宜;每段树木(300至500公尺)可采用相同的树种,相邻段的树木,最好栽植不同种类的为宜;

8。 在养路工房、汽车站等房屋附

2. 公路沿线绿化美化

为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 护机制,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依照《沙市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推行“三级路长制”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公路“三级路长制”管理机制,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通畅、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 组织机构

成立沙市区“三级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区长任副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镇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区农路中心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各镇成立相应的“路长制”管理工作机构。

三、主要内容

(一) “路长制”的设置

“三级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总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三级路长制”是指县级路长、乡级路长和村级路长三级。

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级路长由区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各县道的路长由各副区长担任,副路长由区交通运输局、公安交管部门、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等人员担任;乡级、村级路长分别由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的责任分工制度。

(二) 职责分工

1. 总路长对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负责组织研究农村公路重要政策,组织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保障机制,督促落实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 县级路长负责县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研究、调度县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路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3. 乡级路长负责乡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和鼓励村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监督指导村级路长履职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开展工作部署。完成县级路长部署、交办、督办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县级路长汇报履职情况。

4. 村级路长负责村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开展辖区农村公路应急处置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落实上级路长部署、交办、督办的各项任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发现重大问题的,要第一时间向上级路长汇报或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三)管理目标

1. 通畅。路况质量总体优良,路面无连续断板、拱板、错台、无大面积坑槽、沉降等明显病害;路基边坡无塌方、缺口;无危桥运行;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处置。

2. 整洁。日常养护及时到位,有专职护路员,从事公路管护、 保洁工作;路面清洁、无杂物、堆积物,无积水、积雪积冰;路肩培土到位,与路面相接平顺,无长草;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农作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桥涵、边沟通畅,无垃圾,且排水畅通,无堵塞。

3. 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水沟外沿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完善必要的安防设施。

4. 有序。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摆摊设点,或者其他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沙石料场、混凝土拌合站、石材厂等工矿企业,要求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

5. 美观。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开展路域环境整治,路边房屋无杂乱现象,民房与公路环境协调、优美;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的村庄、房屋进行洁化、美化工程;所有县乡道、村道与干线公路接线处都需硬化100米以上;所有的示范路段都要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通过设置边沟(暗埋管沟)、路树绿化,以及栅栏、防撞墩等其他措施实现隔离;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生长良好;因地制宜实施公路 绿化工程,实现“一路一景”“一景一品”。完善必要的交通标牌和村庄标识,设置必要的服务站、停车位、厕所等公路附属设施。

(四)部门职责

1.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分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按季度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2. 区交通运输系统:加强国省干道及县道公路的硬化美化,做好县道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乡道、村道进行督办、检查、指导,发现问题与分路长进行沟通协调,及时进行处置。公路路政部门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必要时进行24小时治超;与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一起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限,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3.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或上报,完善交通安全措施并确保完好有效;加强对沙石料等建设材料运输车辆管理,引导采购运输车辆不超载超限装卸货物并遮盖篷布,有效防止扬尘和抛洒物。

4. 区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5.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配合交通、公路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

6. 区水利和湖泊局: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7. 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8. 区文旅局: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9. 杆管单位: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地方电 力、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新增管线一律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五)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的管理流程。

1. 巡查:各路长应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 处置: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违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上级路长或职能部门处理。对上级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镇、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3. 督查:“路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 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单位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区领导小组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绩效考核,评出各地路域环境一、二、三类单位,对一类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3. 公路沿线绿化带

防护绿地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化用地。包括城市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城市防护绿地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干道规划红线外两侧建筑物的退缩地带和公路规划红线外两侧的不准建筑区,除按城市规划设置人流集散场地外,均应用于建造隔离绿化带。其宽度分别为:城市干道规划红线宽度26米以下的,两侧各2米至5米;26米至60米的,两侧各5米至10米;60米以上的,两侧各不少于10米。公路规划红线外两侧不准建筑区的隔离绿化带宽度,国道各20米,省道各15米,县(市)道各10米,乡(镇)道各5米。

(二)在城市高速公路和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内,应当进行绿化。

(三)铁路沿线两侧隔离绿化带宽度各不少于20米。

(四)高压线走廊下安全隔离绿化带的宽度,550千伏的,不少于50米;220千伏的,不少于36米;110千伏的,不少于24米。

(五)沿涌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各不少于5米,江河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各不少于30米;水源涵养林宽度各不少于100米;流溪河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各为100米至300米。

4. 公路沿线绿化实施方案

公路绿化应贯彻“因地制宜、因路制宜、适地适树”的方针, 科学规划,合理选择绿化植物品种。公路绿化规划,应根据公路等 级、沿线地形、土质、气候环境和绿化植物的生物学特性,以及对绿化的功能要求,结合地方绿化规划进行编制。

新、改建公路的绿化工程应与公路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验 收同步进行,由公路养护部门一并接养。

公路绿化栽植成活率、保存率指标应符合要求,绿化植物 应定期进行修剪、整形,加强病虫害防治。

5. 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实施汇报

  城市道路绿化植物的选择,主要考虑艺术效果和功能效果。  1.乔木的选择。乔木在街道绿化中,主要作为行道树,作用主要是夏季为行人遮荫、美化街景,因此选择品种时主要从下面几方面着手:  (1)株形整齐,观赏价值较高(或花型、叶型、果实奇特,或花色鲜艳,或花期长),最好叶秋季变色,冬季可观树形、赏枝干;  (2)生命力强健,病虫害少,便于管理,管理费用低,花、果、枝叶无不良气味;  (3)树木发芽早、落叶晚,适合本地区正常生长,晚秋落叶期在短时间内树叶即能落光,便于集中清扫;(4)行道树树冠整齐,分枝点足够高,主枝伸张、角度与地面不小于30度,叶片紧密,有浓荫;(5)繁殖容易,移植后易于成活和恢复生长,适宜大树移植;(6)有一定耐污染、抗烟尘的能力;(7)树木寿命较长,生长速度不太缓慢。目前应用较多的有雪松、国槐、合欢、栾树、垂柳、馒头柳、杜仲、白蜡等。  2.灌木的选择。灌木多应用于分车带或人行道绿带(车行道的边缘与建筑红线之间的绿化带),可遮挡视线、减弱噪声等,选择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枝叶丰满、株形完美,花期长,花多而显露,防止过多萌孽枝过长妨碍交通;  (2)植株无刺或少刺,叶色有变,耐修剪,在一定年限内人工修剪可控制它的树形和高矮;  (3)繁殖容易,易于管理,能耐灰尘和路面辐射。应用较多的有大叶黄杨、紫叶小蘖、月季、紫蔽、丁香、紫荆、连翘等。  3.地被植物的选择。目前,大多数城市主要选择冷季型草坪作为地被植物,根据气候、温度、湿度、土壤等条件选择适宜的草坪草种是至关重要的;另外多种低矮花灌木均可作地被应用,如棣棠等。  4.草本花卉的选择。一般露地花卉以宿根花卉为主,与乔灌草巧妙搭配,合理配置:一、二年生草本花卉只在重点部位点缀,不宜多用。  道路绿化中行道树种植设计形式  (1)树带式。交通、人流不大的路段,在人行道和车行道之间,留出一条不加铺装的种植带,一般宽不小于1.5米,植一行大乔木和树篱,如宽度适宜,则可分别植两行或多行乔木与树篱;树下铺设草皮,留出铺装过道,以便人流或汽车停站。  (2)树池式。在交通量较大,行人多而人行道又窄的路段,设计正方形、长方形或圆形空地,种植花草树木,形成池式绿地。正方形以边长1.5米较合适,长方形长、宽分别以2米、1.5米为宜,圆形树池以直径不小于1.5米为好;行道树的栽植点位于几何形的中心,池边缘高出人行道8厘米--10厘米,避免行人践踏,如果树池略低于路面,应加与路面同高的池墙,这样可增加人行道的宽度,又避免践踏,同时还可使雨水渗入池内;池墙可用铸铁或钢筋混凝土做成,设计时应当简单大方。  行道树种植时,应充分考虑株距与定干高度。一般株行距要根据树冠大小决定,有4米、5米、6米、8米不等,若种植干径为5厘米以上的树苗,株距应定为6米--8米为宜;从车行道边缘至建筑红线之间的绿化地段,统称为人行道绿化带,为了保证车辆在车行道上行驶时,车中人能够看到人行道上的行人和建筑,在人行道绿化带上种植树木,必须保持一定的株距,一般来说,株距不应小于树冠的2倍。  城市干道的植物配置  城市干道具有实现交通、组织街景、改善小气候的三大功能,并以丰富的景观效果、多样的绿地形式和多变的季相色彩影响着城市景观空间和景观视线。城市干道分为一般城市干道、景观游憩型干道、防护型干道、高速公路、高架道路等类型。各种类型城市干道的绿化设计都应该在遵循生态学原理的基础上,根据美学特征和人的行为游憩学原理来进行植物配置,体现各自的特色。植物配置应视地点的不同而有各自的特点。  (1)景观游憩型干道的植物配置  景观游憩型干道的植物配置应兼顾其观赏和游憩功能,从人的需求出发,兼顾植物群落的自然性和系统性来设计可供游人参与游赏的道路。有“城市林荫道”之称的肇嘉浜路中间有宽21米的绿化带,种植了大量的香樟、水杉、女贞等高大的乔木,林下配置了各种灌木和花草,同时绿地内设置了游憩步道,其间点缀各种雕塑和园林小品,发挥其观赏和休闲功能。  (2)防护型干道的植物配置  道路与街道两侧的高层建筑形成了城市大气下垫面内的狭长低谷,不利于汽车尾气的排放,直接危害两侧的行人和建筑内的居民,对人的危害相当严重。基于隔离防护主导功能的道路绿化主要发挥其隔离有害有毒气体、噪音的功能,兼顾观赏功能。绿化设计选择具有耐污染、抗污染、滞尘、吸收噪音的植物,如雪松、圆柏、桂花、珊瑚树、夹竹桃等,采用由乔木群落向小乔木群落、灌木群落、草坪过渡的形式,形成立体层次感,起到良好的防护作用和景观效果。  (3)高速公路的植物配置  良好的高速公路植物配置可以减轻驾驶员的疲劳,丰富的植物景观也为旅客带来了轻松愉快的旅途。高速公路的绿化由中央隔离带绿化、边坡绿化和互通绿化组成。中央隔离带内一般不成行种植乔木,避免投影到车道上的树影干扰司机的视线,树冠太大的树种也不宜选用。隔离带内可种植修剪整齐、具有丰富视觉韵律感的大色块模纹绿带,绿带中选择的植物品种不宜过多,色彩搭配不宜过艳,重复频率不宜太高,节奏感也不宜太强烈,一般可以根据分隔带宽度每隔30~70米距离重复一段,色块灌木品种选用3~6种,中间可以间植多种形态的开花或常绿植物使景观富于变化。  边坡绿化的主要目的是固土护坡、防止冲刷,其植物配置应尽量不破坏自然地形地貌和植被,选择根系发达、易于成活、便于管理、兼顾景观效果的树种。  互通绿化位于高速公路的交叉口,最容易成为人们视觉上的焦点,其绿化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大型的模纹图案,花灌木根据不同的线条造型种植,形成大气简洁的植物景观。另一种是苗圃景观模式,人工植物群落按乔、灌、草的种植形式种植,密度相对较高,在发挥其生态和景观功能的同时,还兼顾了经济功能,为城市绿化发展所需的苗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园林绿地内道路的植物配置  园林道路是全园的骨架,具有发挥组织游览路线、连接景观区等重要功能。道路植物配置无论从植物品种的选择上还是搭配形式(包括色彩、层次高低、大小面积比例等)都要比城市道路配置更加丰富多样,更加自由生动。  园林道路分为主路、次路和小路。主路绿化常常代表绿地的形象和风格,植物配置应该引人入胜,形成与其定位一致的气势和氛围。如在入口的主路上定距种植较大规格的高大乔木如悬铃木、香樟、杜英、榉树等,其下种植杜鹃、红花木、龙柏等整形灌木,节奏明快富有韵律,形成壮美的主路景观。次路是园中各区内的主要道路,一般宽2~3米;小路则是供游人在宁静的休息区中漫步,一般宽仅1~1.5米。绿地的次干道常常蜿蜒曲折,植物配置也应以自然式为宜。沿路在视觉上应有疏有密,有高有低,有遮有敞。形式上有草坪、花丛、灌丛、树丛、孤植树等,游人沿路散步可经过大草坪,也可在林下小憩或穿行在花丛中赏花。竹径通幽是中国传统园林中经常应用的造景手法,竹生长迅速,适应性强,常绿,清秀挺拔,具有文化内涵,至今仍可在现代绿地见到。  城市道路绿化的布置形式  城市道路绿化的布置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断面布置形式是规划设计所用的主要模式,常用的城市道路绿化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一板二带式。这是道路绿化中最常用的一种形式,即在车行道两侧人行道分隔线上种植行道树。此法操作简单、用地经济、管理方便。但当车行道过宽时行道树的遮荫效果较差,不利于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混合行驶时的交通管理。  (2)二板三带式。在分隔单向行驶的两条车行道中间绿化,并在道路两侧布置行道树。这种形式适于宽阔道路,绿带数量较大、生态效益较显著,多用于高速公路和人城道路绿化。  (3)三板四带式。利用两条分隔带把车行道分成三块,中间为机动车道,两侧为非机动车道,连同车道两侧的行道树共为四条绿带。此法虽然占地面积较大,但其绿化量大,夏季蔽荫效果好,组织交通方便,安全可靠,解决了各种车辆混合互相干扰的矛盾。  (4)四板五带式。利用三条分隔带将车道分为四条而规划为五条绿化带,以便各种车辆上行、下行互不干扰,利于限定车速和交通安全;如果道路面积不宜布置五带,则可用栏杆分隔,以节约用地。  (5)其它形式。按道路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特点,因地制宜地设置绿带,如山坡、水道的绿化设计。  道路绿化作为城市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日益突出,道路绿化也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精神内涵,因此,城市的道路绿化是应作为城市建设的一个重点问题,相信只要我们能在这个问题上多努力,我国的城市道路建设将出现新的面貌,城市景观得以发展,城市内涵也会得到提升。

6. 公路沿线绿化带设计

根据国办要求,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铁路、公路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

7. 公路沿线绿化图片

一般情况下,公路的绿化由公路部门或政府绿化部门负责实施。公路两侧的绿化一般由公路主管部门根据省市文件及计划精神对公路两侧栽种行道树或美化。部分公路由政府绿化部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公路绿化,提升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

8. 公路沿线绿化带征地文件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9. 公路沿线绿化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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