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互联网相关的商业案例?

251 2024-03-10 13:10

一、中国与互联网相关的商业案例?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三件案件入选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发布的《<电子商务法>颁布三周年影响力报告及十大电商案例》。这三件案件分别涉及平台治理与平台责任、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新型电商规制三种类型。

这些案例曾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法院相关分析、论证以及判决结果也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导向作用。

案例一:平台治理与平台责任

吴某与广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平台对滥用权利的用户停止服务的格式条款有效

基本案情

被告公司是某网络购物平台的经营者,吴某是其会员,享有“免费退货”等权利。

吴某在被告网站购买商品后,对“拆分订单配送和由其支付快递费”不满,拒收货品,并申请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其大量购买、拒收、退货的行为,导致被告根据《服务条款》有关条款向吴某退回了会员服务费,冻结了其账户。

吴某起诉,主张被告平台存在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的行为,且无正当理由限制其使用账户,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裁判结果

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裁判要旨

核心要点:电子商务公司依据平台服务条款冻结用户账户的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

法院认为,被告公司作为网络购物平台应当依法、依约提供服务,其平台的《服务条款》虽为格式条款,但属于有效条款。

电子商务平台依约行使管理权利,维护该平台的合理交易秩序并无不当。同时,用户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应滥用自身权利。

吴某虽依法享有退货的权利,但不合常理的高退货率,说明其在购物时未能尽到起码的谨慎义务,在行使退货权利时又过于随意,该做法不合理地增加了企业和社会的成本,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是对自身权利的滥用,被告公司依据平台服务条款冻结原告用户账户的措施具有正当性。

案件评析

01消费者滥用退货权的问题

鉴于网络购物具有线上非实物性的特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旨在保护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该制度使消费者购物安全得到保障的同时,消费者滥用退货规则恶意退货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造成销售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益受损。

针对上述问题,法院确立了以下裁判规则:“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消费者退货权,但不代表其可以滥用该权利。消费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退货行为,构成权利滥用,平台有权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平台规则对滥用权利的用户作出管理性措施。

02 对滥用权利的消费者采取中止、停止服务措施的平台自治规则的正当性问题

法院就该问题确立了裁判规则,即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用户签订的平台自治规则,虽然是电子商务平台单方提供的格式合同,但并非当然无效。

03 平台自治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问题

该案确立了下述裁判规则:平台自治规则是在国家法允许的范围内,以平台作为网络服务的经营者、管理者,自主进行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方式。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尊重平台的自治权,平台根据其自治规则对平台内用户作出的管理性措施,依法应予以支持。该裁判规则不仅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新方式,还弥补了现有法律对网络服务(交易)纠纷解决的不足。

网络交易环境中消费者的权利义务,不同于传统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若不重新分配和界定消费者与平台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很可能产生消费者滥用权利扰乱网络交易秩序,或者平台过分约束消费者以致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一系列问题。该案针对上述法律问题确立的裁判规则,对明确电商平台与用户的权利、义务,协调二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推动电子商务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二:平台知识产权保护

敖某某与乔某某侵权纠纷案——知识产权恶意投诉的认定

基本案情

原、被告均为某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要经营雅思考试在线培训课程。

被告以原告店铺销售的阅读题《Bovids》与被告主编题集中的考题一致为由,向平台投诉原告商品为假冒或盗版商品,并出具本人鉴定意见。后平台判定原告的案涉产品“售假违规”,并进行处罚。

被告收到原告律师函后拒不撤回投诉,原告以被告实施案涉投诉行为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案涉投诉行为成立对原告的财产权侵权,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裁判要旨

01 恶意投诉的认定

法院认为,在案涉投诉中,被告在明知非权利人且无鉴定资质的情形下,仍通过自制鉴定意见“维权”,并在鉴定报告中保证该鉴定能够作为认定被投诉商品是否为假货的判断依据,承诺承担因鉴定报告导致的法律风险,致使电商平台作出错误删除、屏蔽链接措施,在收到原告律师函后,仍不向电商平台申请撤销投诉,被告投诉行为属主观恶意。

02 网络店铺的财产属性

法院认为,网络店铺作为网络空间的经营活动载体,具有财产属性。网络店铺因经营而产生信用等级、销量排行、客户粘度、商业信誉、用户大数据等无形资产,可以给经营主体带来经济利益。致使上述无形资产减损之行为,必然造成经营主体的经济利益损失。

但在损失计算上,网店关闭期间内的利润损失并不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性,故此,法院根据原告网络店铺的资信状况、被告的过错程度、具体侵权行为和方式、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等因素对经济损失酌情确定。

案件评析

“通知-删除规则”被认为是推动各国平台经济发展最为重要的一条法律规则,为平台经济打造了一个“安全港”。但同时,实践中恶意利用“通知-删除规则”打压竞争对手、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也时有发生,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为此,《电子商务法》《民法典》对该规则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明确通知与反通知的程序、平台审查义务与程度、线上线下救济机制衔接以及恶意通知的法律责任追究等,以规范不同主体的行为,实现权利义务的平衡。该案典型性强,涉及恶意投诉的判断以及经济损失的认定,对于全面、准确理解与适用“通知删除规则”,明确法律边界,规范竞争行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案例三:新型电商规制

李某与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合法性的认定

基本案情

李某通过A公司经营的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一件古驰(GUCCI)腰带,随后,李某向某网购平台邮寄案涉腰带进行寄售,但因“鉴别为假”被该平台退回。

李某又向某自称能够提供奢侈品“鉴定”服务的平台申请“鉴定”,该鉴定平台通过图片对比的方式对案涉商品进行 “鉴定”,结论为“此商品经在线初审结论为不通过”。

李某认为A公司承诺该商品为正品而向其销售了假冒的“古驰”品牌商品,属于欺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退一赔十。

裁判结果

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

李某关于案涉商品为假冒的“古驰”品牌商品的主张与事实不符,A公司不存在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情形。李某关于A公司对其存在欺诈行为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对李某据此提出的各项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要旨

核心要点:A 公司在销售案涉商品过程中是否对李某实施了欺诈行为。

01 跨境电商销售商品来源合法性的认定标准

法院认为,A公司所提交的发票、电子邮件、物流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备案信息查询页面等证据与订单查询信息相符,足以证明涉案商品的清晰来源和境内外流转路径。在销售者能够通过流转记录、法律文件等对跨境商品的来源进行证明的情况下,应当认为该商品的来源清晰,属于合法销售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并非假冒品牌商品。

02 第三方鉴定意见的效力

案件中,法院同时对第三方平台鉴定意见进行了效力认定。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鉴别意见并非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当事人未提交证据证明上述第三方平台具有鉴定资质以及鉴定人员具备鉴定能力,相关鉴别意见或者“鉴定报告”缺乏中立性、客观性、权威性,不足以证明案涉商品为假冒的“古驰”品牌商品。或者“鉴定报告”不足以证明案涉商品为假冒商品。

同时,在A公司已经举证证明案涉商品属于来源合法正当的“古驰”品牌商品的情况下,提交的通过实物或者图片对比的方式对案涉商品进行“鉴别”或者 “鉴定”的结论不足以否定A公司举证证明的关于商品来源的事实。故李某提交的第三方平台的相关鉴别意见或者“鉴定报告”不足以证明案涉商品为假冒商品。

案件评析

该案是与跨境电子商务有关的典型案例。跨境电商商品与传统进口商品相比,在产品款式、质量标准上可能存在差异,容易被消费者质疑是否正品,这点在奢侈品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相关奢侈品品牌几乎都不设立鉴定部门,而国内目前尚无奢侈品鉴定行业标准,鉴定领域缺乏权威第三方机构,该案纠纷便是因此而起。

案件中,法院根据跨境电商平台提供的海外购买流程和相关凭据、进口货物报关单、知识产权备案信息等证明案涉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的证据,认定案涉商品来源合法,肯定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合法性。该案对规范跨境电商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也提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按照《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六条,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二、旅游安全事故的相关案例及教训?

一些旅游安全事故的案例包括:飞机失事、火车脱轨、船只沉没、旅游巴士事故等。这些事故给我们带来了沉重的教训,例如:加强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提高驾驶员和船员的培训水平、加强紧急救援能力、制定更严格的安全规定和监管措施、提供游客安全意识教育等。

这些教训提醒我们在旅行中要时刻保持警惕,选择可靠的旅行方式和服务提供商,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建议。

三、瓦房的建筑构造?

砖瓦房专业叫砖混结构,简单的说就是墙面是砖,房顶是瓦。

砖混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者砌块砌筑,横向承重的梁、楼板、屋面板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也就是说砖混结构是以小部分钢筋混凝土及大部分砖墙承重的结构。砖混结构是混合结构的一种,是采用砖墙来承重,钢筋混凝土梁柱板等构件构成的混合结构体系。适合开间进深较小,房间面积小,多层或低层的建筑,对于承重墙体不能改动,而框架结构则对墙体大部可以改动。

四、世说新语的相关案例成语句加以说明?

1、视此虽近,邈若山河。

2、朗朗如日月之入怀,肃肃如入廊庙中,不修敬而人自敬。

3、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

4、潘文烂若披锦,无处不善;陆文若排沙拣金,往往见宝。

5、神姿高彻,如瑶林琼树,自然是风尘外物。

6、人患志之不立,亦何忧令名不彰邪?

7、志大其量,终当死屋壁间。

8、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

五、建筑构造施工的定义?

建筑构造是建筑对象各组成部分的组成原理和方案,以及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组合的方式和方法。

建筑构造施工就是,按建筑构造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及约定合同的要求,完成各项建设工作任务,做成合格的实体建筑物。

六、拙政园的建筑构造特点?

拙政园,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始建于明正德初年(16世纪初),是江南古典园林的代表作品。四百多年来,拙政园几度分合,或为“私人”宅园,或做“金屋”藏娇,或是“王府”治所,留下了许多诱人探寻的遗迹和典故。拙政园与北京颐和园、承德避暑山庄、苏州留园一起被誉为中国四大名园。

拙政园位于苏州城东北隅(东北街178号),截至2014年,仍是苏州存在的最大的古典园林,占地78亩(约合5.2公顷)。全园以水为中心,山水萦绕,厅榭精美,花木繁茂,具有浓郁的江南水乡特色。

以水见长

据《王氏拙政园记》和《归园田居记》记载,园地“居多隙地,有积水亘其中,稍加浚治,环以林木”,“地可池则池之,取土于池,积而成高,可山则山之。池之上,山之间可屋则屋之。”充分反映出拙政园利用园地多积水的优势,疏浚为池;望若湖泊,形成晃漾渺弥的个性和特色。

拙政园中部现有水面近六亩,约占园林面积的三分之一,“凡诸亭槛台榭,皆因水为面势”,用大面积水面造成园林空间的开朗气氛,基本上保持了明代“池广林茂”的特点。

早期拙政园,林木葱郁,水色迷茫,景色自然。园林中的建筑十分稀疏,仅“堂一、楼一、为亭六”而已,建筑数量很少,大大低于今日园林中的建筑密度。竹篱、茅亭、草堂与自然山水溶为一体,简朴素雅,一派自然风光。拙政园中部现有山水景观部分,约占据园林面积的五分之三。池中有两座岛屿,山顶池畔仅点缀几座亭榭小筑,景区显得疏朗、雅致、天然。这种布局虽然在明代尚未形成,但它具有明代拙政园的风范。

庭院错落

拙政园的园林建筑。早期多为单体,到晚清时期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表现在厅堂亭榭、游廊画舫等园林建筑明显地增加。中部的建筑密度达到了16.3%。其次是建筑趋向群体组合,庭院空间变幻曲折。如小沧浪,从文征明拙政园图中可以看出,仅为水边小亭一座。而八旗奉直会馆时期,这里已是一组水院。

由小飞虹、得真亭、志清意远、小沧浪、听松风处等轩亭廊桥依水围合而成,独具特色。水庭之东还有一组庭园,即枇杷园,由海棠春坞、听雨轩、嘉实亭三组院落组合而成,主要建筑为玲珑馆。在园林山水和住宅之间,穿插了这两组庭院,较好地解决了住宅与园林之间的过渡。同时,对山水景观而言,由于这些大小不等的院落空间的对比衬托,主体空间显得更加疏朗、开阔。

这种园中园式的庭院空间的出现和变化,究其原因除了使用方面的理由外,恐怕与园林面积缩小有关。光绪年间的拙政园,仅剩下了1.2公顷园地。与苏州其他园林一样,占地较小,因而造园活动首要解决的课题是在不大的空间范围内,能够营造出自然山水的无限风光。

这种园中园、多空间的庭院组合以及空间的分割渗透”、对比衬托;空间的隐显结合、虚实相间空间的蜿蜒曲折、藏露掩映;空间的欲放先收、欲扬先抑等等手法,其目的是要突破空间的局限,收到小中见大的效果,从而取得丰富的园林景观。这种处理手法,在苏州园林中带有普遍意义,也是苏州园林共同的特征。

花木为胜

拙政园向以“林木绝胜”著称。数百年来一脉相承,沿袭不衰。早期王氏拙政园三十一景中,三分之二景观取自植物题材,如桃花片,“夹岸植桃,花时望若红霞”;竹涧,“夹涧美竹千挺”,“境特幽回”;瑶圃百本,花时灿若瑶华。”归田园居也是丛桂参差,垂柳拂地,“林木茂密,石藓然”。每至春日,山茶如火,玉兰如雪。杏花盛开,“遮映落霞迷涧壑”。夏日之荷。秋日之木芙蓉,如锦帐重叠。冬日老梅偃仰屈曲,独傲冰霜。有泛红轩、至梅亭、竹香廊、竹邮、紫藤坞、夺花漳涧等景观。

截至2014年,拙政园仍然保持了以植物景观取胜的传统,荷花、山茶、杜鹃为著名的三大特色花卉。仅中部二十三处景观,百分之八十是以植物为主景的景观。

如远香堂、荷风四面亭的荷(“香远益清”,“荷风来四面”);倚玉轩、玲珑馆的竹(“倚楹碧玉万竿长”,“月光穿竹翠玲珑”);待霜亭的桔(“洞庭须待满林霜”);听雨轩的竹、荷、芭蕉(“听雨入秋竹”,“蕉叶半黄荷叶碧,两家秋雨一家声”);玉兰堂的玉兰(“此生当如玉兰洁”);雪香云蔚亭的梅(“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听松风处的松(“风入寒松声自古”),以及海棠春坞的海棠,柳荫路曲的柳,枇杷园、嘉实亭的枇杷,得真亭的松、竹、柏等等。

七、外包给个人发生工伤谁赔相关案例?

外包给个人发生工伤是业主和顾主赔相关案例

八、辩证思维的相关案例

辩证思维的相关案例

辩证思维是一种能够帮助我们更全面、更深入地理解问题和现象的思考方式。它强调从多个角度去看待事物,并通过分析矛盾、变化和发展的过程来寻求解决方案。在当今快速变化和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辩证思维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下面将介绍一些关于辩证思维的相关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思维方法。

案例一:创新与传统的辩证关系

在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创新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然而,创新并非与传统完全对立,而是辩证关系的体现。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例,古代哲学家的辩证思维理念依然具有指导意义。他们注重平衡、中庸之道和维持社会和谐的观念,这与现代创新理念的一些核心价值相契合。因此,辩证思维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在创新与传统之间找到平衡,以实现持续发展。

案例二: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辩证思考

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常常被认为是矛盾的。一方面,经济发展需要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影响,而另一方面,保护环境又会对经济增长产生限制。然而,辩证思维告诉我们,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并非完全对立,而是有可能相互促进的。

以可再生能源产业为例,投资和发展该领域可以为经济带来新的增长点,并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这种方式既推动了经济发展,又减少了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通过辩证思维,我们可以找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点,实现可持续发展。

案例三:个人成长与社会责任的辩证思维

在个人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常常需要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辩证思维告诉我们,个人成长并不意味着只关注自己的利益,而是应该更广泛地关注社会和环境的需求。

以社会志愿者为例,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不仅可以实现自我成长,还能推动社会进步和和谐。通过辩证思维,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个人成长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找到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并为自身和社会带来更大的发展。

案例四:全球化与本土特色的辩证思维

全球化是一个当今世界日益突出的趋势,它推动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然而,全球化也带来了一些挑战,例如文化同质化和本土特色的流失。利用辩证思维,我们可以更好地平衡全球化和本土特色之间的关系。

以文化产业为例,通过保护和传承本土特色文化,我们既能享受全球化带来的便利,又能保持自身的独特魅力。辩证思维告诉我们,全球化并非要求我们放弃本土特色,而是要求我们在融入全球的同时,保持自身的特色和独立观点。

案例五:领导与团队的辩证思维

在组织和团队的管理中,辩证思维也具有重要意义。领导者需要能够平衡个人权威和团队合作的需要,注重发挥每个成员的优势,以实现团队的协同效应。

以创新团队为例,团队成员可以通过辩证思维的方式,不断挑战和完善彼此的观点,以达到创造新颖和有价值的解决方案。辩证思维帮助领导者更好地处理不同意见和利益的矛盾,促进团队的成长和发展。

总结起来,辩证思维是一种有助于我们更全面、更深入地思考问题和现象的方法。通过不同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辩证思维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无论是在创新与传统的关系、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平衡、个人成长与社会责任的考量,还是在全球化与本土特色的融合和领导与团队的管理中,辩证思维都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

九、与中学生相关的国际交往案例?

这是一场在哈尔滨市第六十九中学生与丹麦奥胡斯市一所中学学生之间的PK赛。当时4:1的比赛结果让不少人感到意外:中国孩子在阅读、数学、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方面都取得了优势,而在英语方面仍有进步的空间。

十、传统建筑构造与现代建筑构造的不同是什么?

  1.功能不同。传统建筑是为古代的生活而建造的,现代建筑是为现代的生活而建造的,如传统建筑就没有电梯,厨房、卫生间也和现在大不一样。

  2.结构、材料不同。限于当时的科技水平,传统建筑基本上属于砖石结构与木结构。而现代建筑的结构形式丰富得多。

  3.形式不同。建筑是生活的容器,也是生活的反映,每个时代的政治制度、风俗习惯都会在建筑的形式上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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